建筑业作为作为一项高危职业,投保一份保险很重要,所以各地区建筑部纷纷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是什么?您知道吗?
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要求,所有在辖区注册及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装饰、装修等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都必须办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范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以团体为单位,由项目部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相关链接: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