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相互交易转移资金(期货合约转移)主要有以下几类:
1、现金转移资金(期货合约转移)
期货交易转移资金,即结算交割资金,为以实物交割的方式,其特点是可以用于现货交易的交割方式,如一次性交割,资金存放在未申报期货交割的卖方。
2、套期保值资金(期货合约转移)
套期保值资金是指期货市场上交易者通过买入(卖出)相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在到期前转移资金的行为。
3、场外资金转移资金
场外资金转移资金是指在未申报或者未申报的交易场所内,接受客户委托买入(卖出)同一品种的期货合约,但是交易双方在交易所集中结算时间内通过经纪会员向交易所提出转移资金,在转移资金时,交易所进行审核批准后按照比例安排,为客户提供交易合约的结算服务,但在通过该交易所办理交割手续时,需通过交易所提供结算服务。
4、预付款资金
预付款是指由于特定对象的资金需要,如同股票一样买入,就需缴纳保证金,投资者可通过柜台等其他方法进行。
5、利率转移资金
利率转移资金是指按照法律允许的资金作为集中、连续的流动资金,为客户和其单位、交易所的定期、临时账户资金转移资金,集中、连续、集中,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并实现其一定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