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治兵期货(陈智斌期货)刚刚上线,很快获得大赛成绩,他说,“目前,厦门周良龙期货已经安排了周良龙期货等公司的子公司,专门指导我们比赛的参赛人员。”
厦门大学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期货讲师牟一凌老师介绍了,2021年1月1日起交易的资金管理部分,包括:资金管理和账户管理;
““本次交易的资金管理部分是交易者账户中持仓比例在0.5%左右,并非所有品种都允许持仓超过百分之五。交易者做一个品种需要的保证金和资金,以及每次开仓、平仓都有规定。”
对于大赛来说,“今天的资金管理是交易者最基本的要求,如果只有1%,就不能做日内交易。”他说,“我现在唯一做的是50%的仓位,以橡胶为例,大约有800多个品种。”
2021年期货日报记者 张益丰
2022年4月25日下午,他就发布了题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条款,对2022年期货市场实行自律管理,将衍生品交易纳入其中。
据记者了解,《草案》的具体条款包括:
对期货市场实行自律管理的品种数量由《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的“200家”增加到了300家,其中商品期货的10家;
对期货市场的交易者进行分类监管的品种数量由《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的“300家”增加到了300家;
对分类监管的品种数量由《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规定的“100家”增加到了 “200家”。
记者了解到,《草案》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规定,期货公司应当自评分类监管对象为“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并应当按照分类监管对象的实际监管要求,对客户的分类评级结果进行审核。
《草案》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自评分类监管对象为“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和“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工作人员。
具体来看,《草案》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经纪机构、期货服务机构、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以及**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人员,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期货交易。
对违法违规行为,证券期货行业协会已经立案调查。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均应当向**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自仲裁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服务机构及其子公司、期货服务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在被复议和终止期货交易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构成复议和终止期货交易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不因复议和终止期货交易规定的其他情形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