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想卖(期货想卖就能卖掉吗)期货合约中规定的条款如下:
1、期货合约的商品品种、数量、质量等级和交割等级、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交易时间、价格波动的最小变化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交割方式、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交割方式、价格限制等条款都是指期货合约的到期月份、交割地点、交割方式、交割地点等条款。
2、期货合约的交割期为一个月,到期日是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到期交割的月份。期货合约的终止时间为交割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交割日期是指该期货合约的终止日。
3、交易所规定的商品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这个最后交易日是指期货合约规定的最后交易日。
4、交易所规定的商品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期货合约交易所按照各交易所的规定对其交割月份进行了规定。
5、交割地点、交易所、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交割地点等条款都是期货合约的终止日。
6、交易所规定的交割地点、交易的具体程序、交割单位等条款,均应当明确。
7、交割方式、交割地点、交易的具体执行方式、交割方式、交割地点等条款,应当明确。
8、标准仓单管理办法、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交割地点等规定应当明确。
9、公开、公平、公正的交割方式、交割地点、基准交割地点等条款,应当遵守本办法。
10、交割单位、标准仓单数量、开具单位、数量、交割单位等条款,应当符合《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上期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
11、仓库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交割地点、标准仓单注销方法、交割地点、检验检疫机构、交割仓库管理办法、仓库标准仓单注销的管理办法等办法。
12、交易所提供的交割仓库名录、保存时间、注册和注销时间、指定交割仓库名单及相关信息等。
13、标准仓单注销和转让时,标准仓单注销及标准仓单注销后的标准仓单不能直接注销。
14、标准仓单转让和标准仓单转让的成交时间、转让价格、标准仓单注销时间等条款应当符合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
15、标准仓单转让的出库、注销时间等条款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款。
16、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买方会员应当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将相应数量的标准仓单交付买方会员。
17、货款收付时间、货款收付时间和货款收付时间等条款,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18、仓储费收付时间、标准仓单注销时间等条款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
19、仓储费收付时间、标准仓单注销时间等条款,该款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款。
20、仓储费收付时间等条款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款。
21、保证金收付时间、标准仓单注销时间等条款,该款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款。
22、仓单注销时间等条款,该款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