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期货合约细则(生猪期货合约细则最新)
第一章合约规定
第二章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第三章合约规定
第四章交易保证金比例
第五章交割方式
第六章交割方式
第六章交割方式
第八章交易代码
第十章交割方式
第十章交割方式
第九十二条交易所上市的生猪期货合约有实物交割和标准仓单交割。为了适应国内市场的发展现状,为促进生猪期货合约连续活跃,鼓励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建立了完善的生猪板块交易规则和交割管理办法,现对交易所实施。
第九十二条交割仓库由交易所统一制定,贴近现货市场实际,在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升贴水设置上,以便于交割库匹配升贴水设置,便利企业套期保值。
第九十二条生猪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倒数第13个交易日。
第九章交割仓库的升贴水标准
第十章交割品级
第十条交割仓库可以用于交割的生猪,可以用于交割的生猪须经指定交割仓库或者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办理。车板交割时,车板交割的卖方客户需向买方客户交付提货凭证。车板交割时,买方客户需向指定车板交割场所支付全额货款,提货客户未按时提货的,卖方客户需向指定车板交割场所支付全额货款,提货客户未按时提货的,期货交易所按照卖方客户提货时的交割结算价与交割结算价结算。
第十一条交割品级
第九十二条交割仓库应当以“生猪(活体)交割中质量升贴水(或溢短)”为计价依据,按照期货交易实际交割结算价或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升贴水结算。
第九十二条交割仓库应当以“生猪(活体)交割中质量升贴水(或溢短)”为计价依据,按照期货交易实际交割结算价或指定车板交割场所升贴水结算。
第九十三条交割区域升贴水标准
交割地点
交割地点
交割方式
指定交割仓库和买方客户的交割地点
1.交割地点
2.交割地点
3.交割方式
1.交割地点
交割地点
指生猪、生猪外观的卫生指标、气味、色泽、气味、气味、气味等指标
2.交割品级
3.交割地点
交割猪场指定交割仓库
4.交割地点
6.交割地点
7.交割地点
8.交割地点
9.交割地点
10.生猪交割地点
11.交割单位
10.生猪交割品级
11.每一个生猪期货合约规定的交割地点
12.交割地点
1.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国际会员会员编号:ALACKSGLU11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名称: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是中国期货市场中唯一一家持牌、自营和代理为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会员。是中国期货市场自成交量最大、最活跃、市场结构最完整的交易所。铁矿石、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PVC)、聚丙烯、乙二醇、苯乙烯(EG)、苯乙烯(EB)、液化石油气、聚丙烯(PP)、苯乙烯(EB)共八个期货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