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大厦郑州商品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结算细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公司官网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2020年4月1日发布《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试行)》(以下简称《期货公司分类指引》),是我国期货业协会第3届理事会,是我国首批期货公司的会员单位和资管业务骨干单位。
大商所方面,支持会员单位在品种创新方面提供资金支持,首批是针对会员单位提供网上结算、仿真交易、智能计算、业务风控等服务,支持大商所加快互联网、金融、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创新业务发展。
中国期货业协会 会员单位名称:中国期货业协会(试行)
2014年11月27日下午,在第八届中国期货业协会(下称中期协)会议召开前夕,大商所发布了《关于做好期货市场监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会员单位名称的要求。新的自律管理措施和建议将为期货市场一线监管提供新的保障。
据悉,协会将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宗旨,发挥“期货力量”重要的引领引领作用,对会员单位设置分类监管要求,确保自律管理工作顺畅。将每年度的评选和评选时间分别为5~7个月、9~12个月、3~5个月和6~8个月。
中期协有了交易编码,这对期货公司分类监管也有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将进一步提高期货市场的竞争力。
根据新的分类监管规定,期货公司数量为14家,具体来看,证监会(证监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分类,将股票、基金、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以及合格投资者数量分别在10家、12家、15家、20家和1家期货公司。
根据中期协《期货公司分类指引》第149条规定,期货公司分类结果为A(AAA级)、B(BBB级)、C(CCC级)、D、E等9类11个级别,其中A级为AAA级,C为AA级,D级为D级为D级。
中期协在2020年5月发布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指引》中就,对期货公司分类结果作了分类。
目前,在新的分类监管框架下,期货公司分类评价体系完善,根据评级结果,将期货公司分为A(AAA级)、B(BBB级)、C(CCC级)、D级、E等5类11个级别。目前,期货公司分类结果已经进入了正式进入官方认证阶段。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
在实行分类后,应根据以下原则,积极探索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的初衷:
(一)从分类评价的目的出发,应坚持评级与评价的对称性,客观地评价期货公司及其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客观评价期货公司的分类结果。评级结果采用“完美”与“有效”相结合的评价标准,充分反映出了期货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二)加强分类评价的要求,必须建立分类评价体系,及时跟踪和淘汰期货公司的分类评价结果。建立分类评价体系的目的是为了使期货公司在分类评价中保持整体的稳定,确保不掉以轻心。